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66.此外,我还看到他们在这个星球上的居所。这些居所是长长的矮房子,照着所划分房间的数量而在两侧各有窗户。屋顶呈拱形,尽头两边各有一扇门。他们说,这些房屋是用泥土建的,屋顶铺有草皮。窗户是用草线制成的,这些草钱被编织起来,以便光能照进来。我还看到一些孩子。他们说,他们的邻居来拜访他们,尤其为了自己的孩子,以便这些孩子能与其他孩子在其父母的视线和看顾之下做伴。田地也出现了,它们因庄稼快要成熟了而正在发白。我还被指示这种庄稼的种子或谷粒,它们类似中国的小麦。我们又看到由这种谷粒做成的面包,尺寸很小,呈四方形。那里也有长满青草的平原,里面有鲜花,以及果实像石榴的树木;灌木也有,但不是葡萄树,所结的浆果可以酿酒。
1416.“我要使你成为一个大民族”表示天上和地上的国,这从“民族”的含义清楚可知:“民族”在内义上是指爱的属天品质或实体和由此产生的良善,因而是指全世界所有拥有爱和仁的属天元素的人。由于此处在内义上论述的主题是主,所以它表示一切属天品质和由此产生的一切良善,因而表示祂的国,这国就存在于那些拥有爱和仁的人里面。就至高意义而言,主本身就是“一个大民族”,因为祂是属天之物本身和良善本身。爱和仁的一切良善唯独源于祂,这也解释了为何主构成祂自己的国度,也就是说,祂是其国度全部中的全部,如天上的一切天使所承认的那样。由此清楚可知,“我要使你成为一个大民族”表示主在天上和地上的国度。
就内义而言,凡论述主和爱的属天事物的地方,“民族”(nation)都表示主和一切属天事物,这一点从前面(1258,1259节)关于“民族”(nation)和“列族或多族”(nations)含义的引证清楚可知。这一点也可从以下经文进一步得到证实。论到亚伯拉罕,经上说:
你的名不再叫亚伯兰,你的名要叫亚伯拉罕,因为我已立你为多族之父。(创世记17:5)
“亚伯拉罕”这个名字中的字母“h”发音柔和,取自耶和华的名,因为他代表耶和华或主。同样,经上论到撒莱说:
不可再称她的名为撒莱,她的名要叫撒拉。我必赐福给她,也要从她赐一个儿子给你。我要赐福给他,他也要成为多族;必有万民的君王从她而出。(创世记17:15-16)
此处“多族”表示爱的属天事物,“百姓的君王”表示源于这爱的信之属灵事物,它们唯独属于主。
论到雅各说:
你的名不再叫雅各,以色列才是你的名;就给他起名叫以色列。神说,我是雷神(译注:即希伯来语中的沙代神),你要繁殖增多,必有一个民族和一众民族从你而来,又有列王从你两腰而出。(创世记35:10-11)
此处“以色列”表示主,如一些人所熟知的,主自己就是至高意义上的以色列。当祂是“以色列”时,很明显,“一个民族和一众民族”,以及“从他两腰而出的列王”表示爱的属天和属灵事物,因而表示所有拥有爱的属天和属灵事物的人。论到亚伯兰和夏甲的儿子以实玛利,经上说:
至于这婢女的儿子,我必使他成为一个民族,因为他是你的种。(创世记21:13, 18)
至于以实玛利代表什么,可参看那节经文所给出的解释;“亚伯兰的种”表示爱本身,“民族”这个词由此而与从以实玛利出生的人有关。
“民族”(nation)表示爱的属天事物,这一点清楚可见于摩西五经:
你们若实在听从我的声音,遵守我的约,就要在众民中作属我的宝贵产业;你们要归我作祭司的国度,为神圣的民族。(出埃及记19:5-6)
“祭司的国度”,就是主在天上和地上的国度,凭爱的属天事物而被公开称为“神圣的民族”;而主来自其王权的国度凭爱的属灵事物而被如此描述,被称为“神圣的人民或圣洁的民”;因此,上述经文中“从两腰而出的列王”是指属灵事物。耶利米书:
耶和华说,这些定例若能从我面前背离,以色列的种也就在我面前永远不再是一个民族。(耶利米书31:36)
“以色列的种”表示仁之属天品质或实体,当这种不复存在时,主面前就不再有一个民族。
以赛亚书:
在黑暗中行走的百姓,看见了大光。你使这民族繁多。(以赛亚书9:2-3)
这尤其论及各民族(译注:新世纪版本,非犹太民族)当中的教会,但一般论及所有虽没有知识,但却过着仁爱生活的人。这些人是一个“民族”,因为他们是主国度的成员。诗篇:
使我见你选民的善,乐你民族的乐,因你的产业而荣耀。(诗篇106:5)
此处“民族”明显表示主的国。“民族”表示爱的属天品质或实体和由此产生的良善,上古教会成员正是出于对“民族”这一含义的感知才划分为单独的家庭、宗族和民族。他们通过这种划分来感知主的国度,因而感知属天之物本身。由这种感知产生了具有灵义的东西,或说产生了象征,由具有灵义的东西或象征又产生了代表。
10309.“人若作与它类似的,为要制造它的气味”表源于自我的一种模仿,就是模仿通过对真理和良善的情感所表达的对神的敬拜。这从“作与它类似的”和“制造气味”的含义清楚可知:“作与它类似的”是指模仿对神的敬拜,因为“作”表示模仿,这话所论及的“香”表示对神的敬拜,如前所述;“制造气味”是指产生愉悦之物。由于这一切是通过对真理和良善的情感来实现的,故这些情感就是这种愉悦所表示的;因为“气味”表示对某种宜人之物的感知,因而表示愉悦之物(参看10292节)。显然,对它的任何模仿都是源于自我,或人自己的东西,因为经上说:“这人要从他民中剪除”。凡来自渴望真理和良善的一种情感的努力,若不是为了真理和良善的缘故,而是为了自我,都源于自我或人自己的东西;为了自我而做事就是为了作为目的的个人利益、重要地位和名声,而不是为了邻舍的拯救或福祉和主的荣耀而做的。因此,这种努力源于邪恶,而非源于良善;或也可说,它源于地狱,而非源于主。所以,这就是“人若作与它类似的,为要制造它的气味”所表示的源于自我的一种模仿,就是模仿通过对真理和良善的情感所表达的对神的敬拜的意思。因此,如此行的,是那些爱世界胜过天堂,爱自己胜过神的人。此外,当这种人暗自在心里思想时,他们根本不信天堂和主;但当他们公开思想时,如他们在世人面前谈论时的情形,就会出于比其他人更强烈的情感和信仰来谈论天堂和主。至于有多么强烈,则取决于他们对个人利益、重要职位和名声所充满的渴望程度。此时他们的状态是这样:他们内心是黑色的,而外表是亮白的,也就是说,他们是具有光明天使形状的魔鬼。因为他们那本应向天堂敞开的内层关闭了,向世界敞开的外层则打开。即便这时他们出于一种似乎属于爱的情感将自己的眼和手举向天堂,仍然像是精心制作以描绘这种姿势的雕像,他们也向天使显为这样的雕像。事实上,你能相信吗?地狱里就有很多这样的人,他们与类似他们的世人同在,并激动这些世人,尤其与那些出于自私的原因通过表达对真理和良善的情感而模仿对神的敬拜的传教士同在。这也是主允许的,因为与此同时,他们也履行一种功用或一种有用的功能;因为善人仍能适当地从他们那里接受圣言。他们能如此行是因为,无论圣言出自谁的口,一个人对圣言的接受都取决于主导这个人的良善的品质。但这些外在的东西纯粹是装样子,所以在来世也会被剥夺;这时,他们的灵就显为黑色,就像它在身体里时那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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